刊例说明
01、在本刊刊登广告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
护条例》、奥林匹克市场开发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广
告内容及表现形式,本刊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
02、本刊的整版工商广告可拆分为6个单通栏广告;
03、广告刊出后,如与原稿不符,属于本刊责任的,本刊酌情予以更正;属于客户责
任的,更正费由客户承担,原刊出广告照常收费;
04、本刊广告一律刊前付款,客户须提前7日订版,自订版之日起见报前3个工作日
(不含见报日)之前撤版,收取广告费的5%,在见报前第3个工作日撤版,收取
广告费的30%;广告已上版(见报前2个工作日)不得撤版,需要撤版的广告,
概不退款,如需改稿,请书面通知广告部,并交1%的改稿费;
05、采用汇款方式的外地客户须保证广告款在刊登前两个工作日到达本刊账户,并于
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奥运会官方中文会刊广告部,以确保及时预留版面;
06、广告稿件以电子文件为主要收取方式;
07、电子文件使用方正飞腾4.1以下版本、illustratorCS以下版本、photoshop7.0以下版
本软件制作,提供后缀为.tif、.eps、.fit、.jpg的文件。所有图片精度设为300dpi以
上,所有文件色彩模式设定为CMYK四色;
08、广告版位由本刊广告部安排,特殊要求按指定版位计;
09、凡指定版位的广告需加收10%的指定版位费;
10、凡在广告刊期前3个工作日内订版刊登的广告,须加收刊例价10%的加急费;
11、如客户对所刊登广告规格有特殊要求可议,加收广告费的20%;
12、当客户需要刊登各种跨页规格的工商广告时,需提前说明,并由本刊广告部与
编辑部协调后方能确定刊登;
13、当客户需要对《奥运会会刊》、《残奥会会刊》栏目进行冠名时,需由广告部与
编辑部协调后方能确定;
14、《奥运会会刊》的栏目冠名招商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20日;
15、《残奥会会刊》的栏目冠名招商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28日;
|